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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多地明确不得将目录外的证书作为中标条件!

2021-04-21

来源:中国政府网、人社部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本次已经明确提出取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注意这个等职业资格,说明本次要取消的不止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领域取消的还会包含哪些证书,可以参考2021年1月人社部发布的公告,拟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了调整。调整重点如下:1、会计从业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注册测绘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调整证书如下: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原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原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专业代理人更名为“专业代理师”。 多地明确:招标人不得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证书作为中标条件山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0〕3号)明确:1、各级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管、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办理、备案登记等环节,以及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市场检查和信用管理等活动中,一律不得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职业资格事项以外的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前置条件或监督、检查、评价等内容。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一律不得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职业资格事项以外的人员职业资格作为投标要求、评标依据或中标条件。青岛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不得将“八大员”等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证书作为投标资格、评标依据或中标条件。已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尚未开标的项目,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立即纠正并澄清。福建2020年10月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进行岗位设定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不得开展考核发证。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外,不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投标要求、评标依据及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最新版准入类考试目录2021年1月12日,人社部对2017年公布的职业资格进行调整并公示,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准入类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证书,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证书在等级划分、报考条件、证书定义以及使用方式等多方面都有所区别,水平评价类证书分为五个等级,而准入类证书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是指按照相关要求,个人拿到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也不得招募无证人员。(建造师、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安师等都是准入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指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的职业建立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原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继续“啃硬骨头”,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改革含金量。坚持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促进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立足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推进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二、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三)推动降低就业门槛。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科学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提升职业技能。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简化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加强对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鼓励各地区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着力推动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六)健全惠企服务机制。推广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做法,研究将具备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机制。优化国库退税审核程序,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处理。推动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大力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规范提升中介服务。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依法降低中介服务准入门槛,破除行业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规范改进认证服务。推动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提高市场开放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清理规范涉及认证的评价制度,推动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优化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加快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全流程电子化,分类压减商标异议、变更、转让、续展周期和专利授权公告周期,建立健全重大不良影响商标快速驳回机制,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十)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各地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十二)清除消费隐性壁垒。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区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制定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指南,优化审批流程,为演出经营单位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简化标准制修订流程,缩短发布周期。在相关国家标准出台前,鼓励先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加快统一出口商品和内贸商品在工艺流程、流通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破除制约出口商品转内销的系统性障碍。继续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十四)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更好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强填报指导,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深入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化建设。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箱费、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对政府依成本定价的收费项目,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成本调查,为合理规范收费提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十七)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推动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推动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便利市场准入。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支持各地区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民生保障领域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防止产生违规冒领和设租寻租等问题。(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十)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梳理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与地方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聚焦管好“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加快形成统一的监管大数据,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各地区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保障措施(二十三)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建立企业和群众评价国家层面改革举措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各地区要建立地方层面改革举措社会评价机制。(二十四)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4月7日

农民工叫法即将被取消,新名字已出,大家知道叫啥吗?

2021-04-21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也随之提高。在城市里,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人们在这高楼之中享受着科技的成果,却忘记了建造大楼的人群,也就是人们常常看不起的“农民工”。“农民工”在工地里出大力,干脏活,挣的是辛苦钱,可是这别称听起来,却不是让人那么舒服。而在今年,那些辛辛苦苦工作的劳动人民,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称呼,以后“农民工”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产业工人”。“农民工”在以往给人的形象在以前经济不发达的年代,不少农村人在家乡那里得不到很好的教育,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便选择了去城市里为有钱人打工。他们有的在工地里,有的在小作坊里,有的甚至干起了最累最苦的人力搬运。但是,在他们靠着自己双手挣钱的同时,却被许多城市的人所嘲笑。因为平日里工作很忙,即使是休息时间,这些工人们也不舍得那辛辛苦苦挣的钱,去保养自己的身体,因此大部分工人的形象都是皮肤粗糙、面部黝黑的形象。而正是这样最淳朴的形象,却成为了不少肤白貌美的城里人嫌弃的对象。此外,许多“农民工”在工地里干的都是最辛苦的工作,每天都要出大量的汗。而当他们回家之后,又没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能让他们天天洗澡换衣服。即使是有可以洗衣服洗澡的地方,但是已经累了一天的他们此刻只想好好休息。因此,许多“农民工”的衣服会有一定的汗渍和污垢,也正因此许多城里人还会觉得“农民工”脏。那些嫌弃“农民工”,不让“农民工”在店铺里吃饭、不让“农民工”坐车的新闻屡见不鲜。可是,实际上那些有区别对待的行为十分伤害“农民工”的内心,他们都是干干净净通过双手努力工作挣钱的。在发达的城市里,无论是大楼的一面墙,还是脚底的一块砖,都有他们的功劳。“农民工”也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所有人都不想一开始就成为“农民工”,可是由于家庭原因和教育背景,一部分人不得不当起来“农民工”时,他们也尽力地做好应做的事情。他们用自己的手,一砖一瓦地为人们建造起来了高楼大厦,他们那种不怕苦,甘愿付出的工人精神值得大家学习。比起那些天生就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农民工”的淳朴善良更值得人们珍惜。在大城市中,人们对一些人性事情早已冷漠,在冰冷的大街上没有人敢扶起倒下的老人,在大街上没人敢制止对弱女子进行施暴的男人。可是,往往正直的“农民工”再碰到这种事情时,会出面制止,因为他们的内心永远是最纯洁的,他们相信这个世界好人终有好报。在之前,一位从城市来的“农民工”看到人们将车子停在地下室,但是却忘记关车窗时。硬是整整守候了几个小时,等来了车子主人才放心离去。试问,这种天生的善良精神,难道不是这个浮躁社会最应该学习的吗?然而,有一些人仍然对“农民工”保持着偏见,可是他们从不理会,也不予争辩。因为,心中有光的人是不会相信背后有阴暗的。“农民工”已经有了新的名字了在许多城市里,由于一些人对“农民工”的固有观念,让人们一提起农民工就想到衣衫褴褛、一身臭气的工人。因此,为了让那些靠着双手挣钱的人们受到合理的尊重,“农民工”一词将被"新产业工人"所代替。此外,新的名词产生也是让那些工人们在城市里放开自我的去生活。在以往,许多“农民工”一听去城市里会被城里人嫌弃,宁愿在农村干点小买卖也不愿来城市,甚至还有一些“农民工”会觉得自己的身份很丢人。因此,“新产业工人”不仅仅是为了减小歧视,也是让“农民工”正视这份职业。以后,人们也将对过去的“农民工”思想进行转变。要记住,他们为大家带来了一片城市,为城市带来了高楼大厦,我们也要对他们报以最真诚的感谢。结语“农民工”不是社会最低级的人,而是靠着自己本事踏踏实实挣钱的人们。在这个社会上,无论是什么身份,都有他存在的意义。就像是有的虫子虽然可怕,但是是益虫。因此,大家以后再看到那些“农民工”们,不论与你是否有交集,你是否会称呼他们为"新产业工人",但都请对他们报以诚挚。只有人人都丢下了偏见,社会才能是和谐美好的家园。

“P+F+EPC+O”模式下的政企博弈

2023-06-06

环环相扣的体系化P+EPC+O”开发模式产业园区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环环相扣的体系化工程,需要的是“做全套”,即一整个全流程的介入能力,即从一个项目的规划拿地阶段,到产品设计、成本控制、产业定位、项目融资、招商运营、退出路径等。“P+EPC+O”是以策划(P-Planning)为切入点,设计采购建造(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一体化交付为落脚点,以专业化的运营(O-Operations)来配合投资主体共同完成产业服务的工作,构成“三位一体”的责任主体架构。这一模式以精准规划先行、跨区域协同、全链条服务、数字化引领、智能化运营为显著特征。P+EPC+O”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咨询策划业务的龙头牵引和战略前哨功能,将设计、采购、施工相结合以缩短工程建设周期、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载体建成投运后,各业务单元可以相互协同赋能,共享资源,形成产业生态,提升空间品质,创造新的价值。运营方作为项目落地运营实施主体,需要在前期与EPC方组成业务协同体,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进行顶层设计,通过科学专业的策划工作成果,明确项目的功能定位、产业主题、实施策略和财务模型等核心问题,进而通过协同、指导规划进行产品设计,达到规避工程建设硬伤、满足客商对物业条件的需求和降低建设与后期运营维护成本的目的。运营方站在使用者和运营者的角度,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全程介入,协同业主方、EPC方多维度对项目进行科学专业论证,杜绝“策划不对规划负责、规划不对产业负责、产业不对运营负责、运营不对盈利负责”的怪圈和通病。“P+EPC+O”模式下,“P”其实就是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让模糊的事情变得具体,为项目推进提供方向上的引领。通过“P”与政府进行充分地沟通交流,在发展目标与实现路径等多方面达成统一共识;通过“P”为产业园区做精准的定位,为后续产业集群的打造,提供条件和依据;通过“P”梳理当地产业现状、产业上下游现状,为后续的招商运营工作做好铺垫,真正让产业兴起来、强起来、旺起来。园区开发运营商在调控压力和生存压力之下转型成为轻资产的代建商,这是整个房地产开发流程中的一环,而且有不少确实做得挺不错的,利润空间也足够。但是产业园区行业比较特殊,只想做代建这一块儿几乎是很难的,而且也绝对不是甲方客户(主要指地方政府和国有平台公司)想要的核心。而且很多时候,这个业务的制胜关键其实是“以终为始”,始终以产业的导入和运营为前置条件来指导整个流程的操盘思维,这才是客户真实想要的东西——你是为了赚运营的钱,才把前面的事情做好,这个逻辑才通。当然,这样也才能保证服务者自己对这个项目的控制力,以及这个园区不至于失控做成“谁都无法挽救”的项目。更重要的是,在前面每一个阶段,你都获取了收益(而且利润可能很高)。如果后续能够寻找适当的时机与重资产业务相结合,包括可以把前期的收费折成小股进入后期项目开发,则更能增加项目层面的成功率,使以轻带重更为顺畅更为可持续。虽然这种操盘方式的营业收入绝对值不会像重资产开发那么大,但是由于投入的也只是专业团队和各种资源,最多也只是小股操盘,所以自有资本收益率其实更高,更重要的是风险更小,更安全。做这套全流程的服务,必须要有一系列的前提,就是你这家企业此前有没有足够丰富的园区操盘案例,标杆重资产项目,足够的品牌团队支撑,专业而扎实的产业研究、整合与运营体系。有了这些金刚钻,才能去揽瓷器活。“大管家”式的园区政企分工这套模式的优势,主要是“举轻若重”,看似是很重的投资者,但实质上只是一个“大管家”的角色,大幅降低了自身的风险,关键是对城市能级要求并不高,三大经济圈核心城市固然做得,中西部以往重资产不太敢涉足的地方,其实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也可以下手。这种模式如果做得足够诚心正意,并且机制架构设置得足够合理科学的话,其实是非常符合产业园区的属性与分工——由机制体制更灵活的社会资本充当赋能服务者,帮助政府园区平台做大优质经营性资产,协助其完成区域产业承载和升级的使命,帮助其从政府端、市场端和资本市场获取不同来源的经营性现金流,再以带来的价值增量为计费标的,获取自己合理的那份“真手艺活儿”收益。从商业模式看,代建终究是房地产开发的生意,是流量和周期的生意。房地产开发体量的天花板也一样会制约代建。而且,在很多场景之下,小企业愿意出让项目股权,而不愿意外聘代建方。产业并购和代建呈现了替代竞争关系。代建出现时间很早,但迟迟没有成为主流开发模式,另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无论代建公司如何草拟合同,都无法完全实质回避不良资产风险。一旦投资方破产跑路,在现实中,贴牌方很可能被当地政府、施工单位、房屋业主认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从实质而言,代建业务是一种流量的生意,周期的生意。如果房地产开发周期向下,行业的总需求会大幅下降。从结构特征来说,中小企业可供开发的土地规模下降,开发行业集中度提高,也对代建的业务不利。代建业务无法有效回避“不良资产”的风险;产业并购市场火热,挤压代建需求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影响代建行业需求的风险实际上,代建公司不仅仅是建造房屋,也能够提供如市场定位、产品设计及营销定价等更为丰富的服务环节。因此,代建公司是存在品牌赋能及溢价的。项目受限于多个利益方,代建难度远大于纯代建项目,这需要代建方同时听多个甲方的话。如原来的开发商、资金方、总包方、新老业主和政府,关系十分复杂。同时,代建公司无需承担土地购置成本以及建造成本。因此其往往不需要大规模投入资金,一般也无大量计息负债,故而会获得较高的资本回报率。因此这个行业的确应该享受高于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估值。园区政企博弈下的“P+EPC+O与“EPC+OP+EPC+O模式中,为业主方提供“策划、设计、运营”全流程体系服务。该模式是由P端,即整体的产业发展规划来驱动,从顶层设计角度切入园区开发运营业务,后续引导各阶段的服务相继落地。P(Plan)是项目策划服务、EPC是全流程代建服务、O(operate)是招商运营服务。随着政府的手脚日益被中央政策和金融强监管束缚住,加之土地的逐渐稀缺,未来大规模的增量投资空间日益穷途末路,产业园区行业的存量游戏已经拉开序幕,越来越多的开发区、高新区都把产城更新、存量盘活列为案前重头戏。而且,从欧美目前“产业与创新回归城中心”的趋势来看,未来中国也必然要走向这条道路,也一定会涌现出更多从开发端跳脱出来,转向基金管理者和资产管理者的角色。毕竟,现在“以金融资本助力存量盘活”这个领域,能够很好的搭建盈利模式、控制各环节风险以及对于城市产业集聚的观察与理解、具有良好运营思路的操盘者还是很稀缺的,我们需要这种兼具“产业规划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产运营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的全能型高手横空出世,这种要求可是史无前例的高,当今乃至未来的市面上不说绝无仅有,也是凤毛麟角。所以,这种转型其实也并不容易,可能只有少数一二线城市,在产业和资管两方面都支撑算账模式的地方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我们此前文章也提到,在“园区投行时代”里,金融和资管肯定是一条重要的主线,但这个属性还仅仅是它的第二属性,第一属性一定是低成本的产业空间和公共服务性质的基础设施,政府的干预力度一定是非常大的。谁如果只看到第二属性,而忽略了第一属性,那就是本末倒置,与地方政府的诉求相违背,即便尝到一两次甜头,这场转型也是很难长久的。在园区工业地产开发的轻资产代建“P+EPC+O”模式中,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业主方(主要为政府平台)提供“策划(Plan)、全流程代建(EPC)、招商运营(Operate)”全流程体系服务。在“三位一体”的架构中,打通全流程的产业思维是致胜关键。在前端的策划环节(P),就要有运营视角,一体化指导后续各阶段的服务相继落地。在“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对运营服务进行升级延展,推出数字经开服务系统。该系统集合了辖区内所有工业园和企业,是产业集聚的平台,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服务型企业,所有云数字园区的汇合形成了产业一体化的生态,形成园区中央数字大脑,为园区和企业创新、服务和管理赋能。EPC+O并非一个法定的概念,在我国国家政策文件层面,最早提及类似概念的文件是2005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中要求“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此后国务院陆续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中均提到了要在环保领域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在内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在上述政策的引导下,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最早开始在国内的环保领域运用,适用范围也最为广泛。目前在业内,宏观产业分析和微观园区策划相对较多,如何将二者较好的结合起来,解读区域产业定位、梳理当地产业资源,拟定园区发展目标,设计园区功能结构是规划能力拉开距离的关键。而在后端运营阶段,需要以结果为导向的横向整合和拉通各项资源和服务,实现对业主方负责、对项目负责、对入园企业负责。戳这里,了解园区租售一体化解决方案,其业务几乎最为完整的运营模块,包括物业管理、园区数字化服务、园区金融服务等类别, 能够因地制宜的将各类业务能力进行灵活组合,为业主方提供“菜单式”服务。在缺少顶层设计的背景下,项目产业定位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导致大多数项目都把规划当作策划,规划解决了项目未来发展在理想状态化的目标,但是没有解决完成目标的路径和方法。由于“O”方介入滞后,导致“P”端功能的缺失,“EPC”方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参与方没有具体的运营落地责任制约,参与方也就无需为其所拥有的权利负责,整体投资收益缺少有效管理,最后导致“EPC”项目落地困难、运营脱节、成本增加、设计与客户需求不符、整体规划完全无法根据运营需求进行调整、建成后运营不畅收益乏力、资金断档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项目最终的失败。可以看出,“P+EPC+O”是综合运营完整的一体化形态,通过“以终为始、策规同步、产业先行、运营赋能”的战略思想和对结果负责的高标准的交付结果并达成多规合一的规划目标,以后期的产业招商和运营服务为终极目标来指导前期的规划咨询。该种模式不仅能发挥出“EPC”模式的优势,优化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更能让运营方更好的发挥效能,通过前期策划,让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既符合市场要求,又能高效服务于最终的运营。P+EPC+O模式并非一个法定的概念,在我国国家政策文件层面,最早提及类似概念的文件是2005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中要求“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此后国务院陆续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中均提到了要在环保领域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在内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政企分际下的园区代建和贴牌溢价代建和建筑公司不同,“贴牌”本身意味着产品的溢价力。实际上,代建公司不仅仅是建造房屋,也能够提供如市场定位、产品设计及营销定价等更为丰富的服务环节。因此,代建公司是存在品牌赋能的,这种品牌是经过长期的营建实践积累而来的,本身是其能力的体现,也是公司软性价值的组成部分。当前的代建市场往往是中小房企邀请有实力的大房企进行代建,利用其品牌、品质获得溢价,从而赚取高额的利润。代建公司是轻资产的,无论是纯管理费模式还是少数权益模式,均无需承担土地购置成本以及建造成本。从部分具备代建业务公司指标来看,负债水平都相对健康。运营方通过对项目全过程、全价值链的介入和提供有效的实施战略,形成科学、有力的顶层设计,以保障项目的最终落地。运营理念在设计阶段就能植入,真正达到一体化的集成效果,并全程联动设计、施工共同决策,确保顶层设计、规划设计与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紧密衔接,保障落地效果,从而避免传统的项目重建设、轻招商、忘运营的痛点。“P+EPC+O”是从“EPC+O”演进而来的,“EPC+O”即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或运营维护)一体化的总承包模式,是在EPC总承包模式基础上向后端运营环节的延伸,即总承包商除承担建设期内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外,附加承担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职责,通过该种整合方式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降低全生命周期内的成本。产业运营服务的第一个方向是“做全”,要系统化构建产业运营服务体系。尤其是在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为地方政府构建一套系统化能力,提供地方产业发展的综合解决方案正在成为不少产业运营服务商的选择。这种提供全价值链条的模式,一般包含了从前端咨询规划到中端设计建造,再到后端的招商运营的全流程服务。全流程轻资产业务模式“P+EPC+O”模式,即为业主方提供“策划(Plan)、全流程代建(EPC)、运营(Operate)”全流程体系服务。在“三位一体”的架构中,以终为始的全流程打通思维是致胜关键。在前端的策划环节(P),就要有运营视角,一体化指导后续各阶段的服务相继落地。这种模式可以作为第一种的延续和升级,可以彼此结合,也可以分离独立,其优势在于“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作为一个全过程坚守的重资产开发商,而仅仅以一定的股权投资为纽带,保持在园区方面的存在感和产业方面的黏性即可。其盈利框架的本质,是园区重资产的财务投资收益+产业运营服务与投资收益,而且后者才是最核心最重要的,否则前者也大概率是赚不到的。这种转型也有一个大的前提,就是考验企业家和操盘手对产业的理解到底有多深,整合集聚能力有多强。原有重资产园区模式都是基于空间载体的理解深一些,建造的产业载体大都是通用型的,现在要求你必须对某一类或者某几类产业有深刻理解和专业认知,从产业链的深度和产业生态的高度,重新对产业载体、产业配套、公共平台、科研院所、政策资源、金融资源、产业投资、资本市场等诸多要素进行定位和规划,去深度、垂直、精准地营造和服务于一种生态圈,也即所谓的“产业生态超级服务者”。这个肯定难度就更大了,但只有做难而正确的事,才有足够的稀缺价值、差异化的优势、更强的不可替代性和更牢固而可持续的商业护城河。“P+EPC+O”模式则是在“EPC+O”模式基础上,强化P(planning,科学筹划),更为凸显顶层设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顶层设计为切入点,前置性地科学、系统、专业论证项目的功能定位、产业主题、设计指导、实施策略和财务模型等核心问题,以科学专业的顶层设计为指引,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付为支撑实现工程效率最大化,强化项目前期的科学决策和后端的大后勤一体化综合运营服务。政策的引导下园区工业厂房P+EPC+O模式的特点在政策的引导下,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最早开始在国内的环保领域运用,适用范围也最为广泛。园区工业厂房P+EPC+O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降低成本,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对业主方方来说EPC+O模式的流程快,监管少,比较灵活,结算不大于预算,预算不高于概算,适用于工期紧见效快的项目。对承包商来说该类项目周期短,无需考虑资本金投入和融资问题,对企业现金流要求不高。值得一提的是降低成本、节约投资是管控了项目全周期寿命成本,不一定是降低工程造价,如采取好的设备或好的施工工艺,尽管工程造价高一些,后期运营维护成本会大幅度下降,而不是简单的从传统意义上进行节约成本。2、发挥各版块间的协同作用EPC+O通过将设计、施工和运营等环节融合集成,将运营的需求前置到设计阶段,让便于施工节省成本的建议反映到设计师那里,可以解决设计和运营脱节、设计和施工脱节的问题,强化承包商单一主体责任,使得承包商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就必须考虑运营策划、运营收益问题,促进设计、施工和运营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从而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P+EPC+O模式下拓展的项目对城市能级要求不高,轻资产投拓方向宽泛,三四线城市均可进入,主要服务对象是业主方、城投公司、地方国资等业主。因此在优质重资产较为稀缺的行业环境下,该模式成为一个新的且较为理想的探索方向。投拓项目类型以科技研发型物业为主(工业厂房和研发办公),这是擅长的产品类型。从客户需求来看,该模式主体是一种下沉的代建+招商运营(EPC+O)服务。从项目本身的盈利模式来看,如果执行较为顺利,则该项目收费上能够获取较高利润,达到目前行业轻资产运营业务中较高的水平,但同时也受到较为严格的考核。该模式对服务提供方来说,主要优势如下:(1)收费高:从设计咨询到园区开业的阶段(5年左右),收取咨询费、品牌冠名费和运营费、营销推广费、高于市场水平的招商佣金(品牌加持)、设计费、EPC管理费等。但同时业主方对招商运营服务的考核也较为严格。

从地方财政分析基建投融资困境

2023-06-10

前言上半年经济仍处于恢复态势,地方财政压力巨大,加上以往累计的显性和隐性债务,收支缺口愈来愈大。而期望基建投资助力经济增长短期很难改变,这是一条充满困境之路。过去的事情,已非我们所能尽知,将来的事情,又非我们所能预料。我们现在只能就我们所知道的,略加叙述而已。01分税制未必降低了地方财政收入我们以广西自治区为例说明,下图是广西自治区2003年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可以看到近20年广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缓慢增长,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幅度则远大于收入,结果就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逐年扩大,呈漏斗形。《预算法》严禁地方编列赤字(2014年预算法修正后可增列),统计上可认为其收支缺口等同于中央给予的转移支付金额。这不禁引发思考,为什么越发展越缺钱?发展没有致富反而致负?!转移支付金额远超其一般预算收入。注:2014年预算法修正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 “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再看下图广西下属辖区14市2022年财政收支,按财政自给率从低至高排列,河池市财政自给率最低,省会南宁市财政自给率最高,但也未达到50%。债务率(宽口径)前三高分别是防城港市、北海市和柳州市,其中,防城港市债务率高达543.3%。财政自给率低说明对转移支付的依赖性较高,以广西自治区2022年为例,全区收到的转移支付金额是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倍。一直以来有个观点,分税制改革造成了地方收入的减少,地方面临财政压力从而走向土地财政。2021年广西全区财政总收入合计3027.89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0.12亿,上划中央收入1227.76亿。2021年全区获得中央转移支付3451.86亿。按金额统计上划中央金额已是如数返还,并再给予了2224.1亿元。显然,财政收入不仅没减少,反而是大幅增加。从近两年广西财政数据来看,至少在广西上述观点的前半部分与现实不相符,分税制并未减少其财政收入。至于地方是否因财政压力从而走向土地财政,也有相关学者进行了研究,本文不赘述。财政收支一直强调量入为出,财政支出取决于收入即“平衡财政”。收入未减少,但地方仍持续出现大量债务。这说明至少在一个五年规划期内地方财政支出远超其规划期内收入。“平衡财政”名存实亡。02财政收支平衡下的项目收支不平衡取代“平衡财政”的即所谓的功能财政,而财政功能则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民众的公共产品需求,即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二是政府职能或者政府自身需求,扩大支出提高经济增长率。我们可以看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虽然这种平衡是以中央转移支付为前提。但支出的项目上尤其是基建类项目收支不平衡,这里的收支不平衡指的是短期内收入不能覆盖成本,体现在财务会计上就是应收账款增加,且账龄拉长。经济运行良好的情况下,民众收入增加,政府收入增长,可覆盖基建与公共服务支出。良好的基建与公共服务又反哺经济提高效率与效益,形成良性循环。若其中一环出现问题,则难以维系。基建的投资虽然带动了GDP 的增长,但经济主体收入却未见增长或增长的幅度远低于支出,这似乎是当下面临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降低需求是个办法但难度很大,大部分支出已刚性化,财政功能无法消减,投资带动的经济增长模式短期内也难有结构性改变。消费会降级,投资能降级吗?!另一方面,采取平衡财政的思路,时间维度上以丰补歉,收入较好年份弥补收入较差年份;项目维度上肥瘦搭配,增加使用者付费,最直接办法项目自身实现收支平衡,如EOD项目要求资金自平衡,力争实现政府资金零投入。当然我毫不怀疑有基建类项目能做到自平衡甚至盈利,但那很难成为常态,统计上自平衡的项目数量它不是平均数,甚至不是中位数。03中长期的投融资没有匹配的中长期财政预算基建类项目投资周期长,以PPP项目为例至少达10年以上。当前的“年度一预算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更适合经常性事务收支,不利于中长期的资本投融资,不利于从中长期规划出发安排建设项目。项目融资-投资-资金回报/还本付息的良性循环无法保障。这些项目在支出和收入方面没办法形成稳定的可预期的对应关系。往往一融一投了之,至于回报/还本付息走一步算一步吧。这也导致地方建设项目随意性和重复性,又反过来冲击预算。很多中长期的基建类项目无论采用哪类投融资模式,都会面临一个问题,项目收入无法纳入中期预算,都有面临隐性债务或预算外债务的风险。虽然PPP项目有财政部的政策规定,项目支出要纳入中长期规划,但也是政策规定,整个预算体系未变的情况下,有点独木难支。面对各种审计与巡视,多少有些底气不足。04投融资体制的下一个十年经济发展存在周期波动,而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投融资体制我们认为同样存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投融资体制打破政府投资单一主体局面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与企业投资领域范围。2004年《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出台,在93年基础上,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和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颁布,43号文赋予了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等等。若把1993年当作投融资体制转变的元年,近10年一周期的重大转变,2023年则到了是下一周期的路口。过去的事情,已非我们所能尽知,将来的事情,又非我们所能预料。我们现在只能就我们所知道的,略加叙述而已。

从扩大内需洞察基础设施投资方向

2023-06-12

2023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的讲话,文章提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才能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机遇与挑战,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抉择。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点,而基础设施投资既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长远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文章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尽快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基础设施投资应着重关注是否有收入支撑,是否有合理回报。根据《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当前基础设施投资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01关注消费升级(1)出行消费。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居住消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3)绿色低碳消费。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发展汽车、动力电池、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02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1)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强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战略骨干通道建设;加快国家铁路网建设;支持重点城市群率先建成城际铁路网;完善公路网骨干线路;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航空网络建设;提升水运综合优势;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车船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3)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推进综合水网建设;推动综合性水利枢纽和调蓄工程建设;推进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供水、灌溉、水源工程建设;强化农村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现代化改造;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动大型海水淡化设施建设。(4)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包括统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布局建设,优化国家层面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跨区域物流服务能力,支撑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5)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包括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6)完善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包括补齐医疗领域建设短板;加快补齐教育资源短板,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增加普惠性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完善妇幼健康服务设施;提升县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加快高品质、各具特色的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建设;提升体育场地设施水平。03布局新型基础设施(1)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千兆光网建设。(2)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包括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交通物流、能源、生态环保、水利、应急、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积极稳妥发展车联网。(3)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优化提升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基础设施。04建设现代流通体系(1)优化现代商贸体系。提升城市商业水平,发展智慧商圈,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格局,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县域商业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商贸流通业态融合创新,同时注意防范垄断和安全风险。(2)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做优服务链条、做强服务功能、做好供应链协同,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商贸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公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和铁路快运。探索建立城市群物流统筹协调机制,培育有机协同的物流集群。优化国际海运航线,强化国际航空货运网络,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支持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05关注乡村振兴(1)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品质,严格建房安全标准。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完善乡村市场体系。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强农村商贸体系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完善以县级物流节点为核心、乡镇服务站点为骨架、村级末端网点为延伸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完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3)丰富乡村经济形态。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乡村文化等特色产业。总而言之,我国当前基础设施投资应“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紧密围绕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国内经济循环为目标,努力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END —